什么是简谐运动的运动学判据和动力学判据?

从运动学上看,物体的位移(或其他物理量)随时间按正弦规律变化,就称为简谐运动,有时也称简谐振动。从动力学上看,质点受到的力与位移成正比且方向相反(F = − kx),或者其势能与位移的二次方成正比(Ep = kʹx2),该质点就做简谐运动。前者称为运动学判据,后面两个称为动力学判据。两个判据并非完全等价。

怎样判定物体是否做简谐运动呢?《新概念物理教程力学》(赵凯华、罗蔚茵著)中有一段话给出了明确的回答:概括起来,从动力学的角度看一个物体是否在做简谐振动,可以从势能与位移之间的平方函数形式来判断,也可以从力与位移之间的负正比关系来判断。简谐振动在运动学中为时间的正弦或余弦函数,但并非所有做正弦或余弦运动的物体,在动力学中都符合上述判据

这里给出了两个方面的判据,即运动学判据和动力学判据,本文仅就这两个判据的一些问题谈点个人看法。

一、关于简谐运动的运动学判据

高中物理教科书中关于简谐运动的表述是:如果质点的位移与时间的关系遵从正弦函数的规律,即它的振动图像(xt 图像)是一条正弦曲线,这样的振动叫作简谐运动

对于在一条直线上振动的质点,做简谐运动的运动学判据就是“(相对于平衡位置的)位移与时间的关系遵从正弦(或余弦)函数的规律”,用公式表示为 x = Asin(ωt + φ0)或 x = Acos(ωt + φ0)。

对于复摆,在小角度的近似条件下,满足“角位移 θ 与时间 t 的关系遵从正弦(或余弦)函数的规律”,用公式表示为 θ = θmsin(ωt + φ0)或 θ = θmcos(ωt + φ0),常常称为“角简谐运动”,以区别做直线运动的“线简谐运动”。

二、关于简谐运动的动力学判据

简谐运动的动力学判据有两个,分别简称为“势能判据”(Ep = kʹx2Ep = \(\frac{1}{2}\)kx2)和“力判据”(F = − kx)。由于质点一般都要受到多个作用力,因此“力判据”中的 F 应理解为该质点受到的合力。

为什么说“并非所有做正弦或余弦运动的物体,在动力学中都符合上述判据”呢?实际上,运动学的研究对象并不限于物体或质点。例如,当我们讨论光斑或投影的运动时,研究对象就不是质点,对它们来说,运动学上完全可以满足“做正弦或余弦运动”的条件,但它们谈不上受力,更谈不上势能。

如果我们只讨论做简谐运动的物体(即质点,下同),情况又如何呢?动力学的两个判据要分别讨论,这是因为它们并不完全等价。

简谐运动的运动学判据 x = Acos(ωt + φ0)与动力学的“力判据”F = − kx 是等价的。

证明如下:若 x = Acos(ωt + φ0),求导两次,得 a = − ω2Acos(ωt + φ0),根据牛顿第二定律,F = ma = − mω2Acos(ωt + φ0),设 k = mω2,则得到 F = − kx

反之,若满足 F = − kx,根据牛顿第二定律,有 m \(\frac{{{{\rm{d}}^2}x}}{{{\rm{d}}{t^2}}}\) = − kx,解此二阶微分方程,得到 x = Acos(ωt + φ0)。

这就是说,凡是满足 F = − kx 的物体,运动学上一定满足 x = Acos(ωt + φ0);反过来,运动学上满足 x = Acos(ωt + φ0)的质点,其受到的合力一定满足 F = − kx 的关系。

但对于“势能判据”则不是这样,运动学上满足 x = Acos(ωt + φ0)的质点,虽然它受到的合力满足 F = − kx 的关系,但其中具体的力不一定是保守力,因此就谈不上势能。例如,用手握住一个物体,人为地使它做简谐运动,该物体受到人手的作用力就不是保守力,也就谈不上势能了。

三、一些常见的简谐运动的实例

1.水平面上的弹簧振子

位于光滑水平面上的弹簧振子,受到的重力与支持力平衡,回复力就是弹簧弹力,它满足 F = − kx 动力学的“力判据”,也满足 Ep = \(\frac{1}{2}\)kx2 的“势能判据”,是简谐运动。其中 F = − kx 中的 F 是振子受到的回复力,是以振子作为研究对象的;讨论势能问题时,研究对象是振子和弹簧组成的系统。

2.沿竖直方向振动的弹簧振子

弹簧上端固定,下端拴一个小球,使它沿竖直方向振动,振动过程中小球受到的作用力有两个,其中重力是恒力,弹簧弹力是变力,二者的合力是回复力。若讨论能量关系,则必须把小球、弹簧和地球组成的系统作为研究对象,振动过程中,重力势能、弹性势能和动能发生相互转化而总能量守恒。同一个弹簧和小球组成的系统,沿竖直方向振动与沿水平方向振动相比较,振动频率相等,只是平衡位置不同。

还可以举出类似的情况:如图 1 所示,在水平的传送带上放一个弹簧振子,弹簧的左端固定在墙壁上,振子与传送带的摩擦不能忽略,并且假定二者间的最大静摩擦力等于滑动摩擦力。开动电机使传送带匀速向右运动,则弹簧将被伸长,伸长到某一位置后振子开始在水平传送带上做简谐运动,它与在光滑水平面上做简谐运动的弹簧振子相比,水平方向多了一个恒定的摩擦力,摩擦力与弹簧弹力的合力作为回复力,振动周期没有变化,只是平衡位置变了而已。但从能量的观点看,摩擦力做功要消耗机械能将其转化为内能,即“摩擦生热”,消耗的这部分能量由“外界”的电动机提供,弹簧的弹性势能与振子的动能相互转化,而总量保持不变。

图 1  在传送带上的简谐振动

实际上.两个物体间的最大静摩擦力总是大于滑动摩擦力,因此上面的分析只在理论上成立。图 1 所示的真实的振子的振动并不是简谐运动,一般称为“自激振动”,传送带开始向右运动的最初阶段,振子与传送带保持相对静止,二者间的摩擦是静摩擦,随着弹簧的逐渐伸长,弹簧弹力逐渐增大,当它达到并超过最大静摩擦力时,振子将向左运动,开始在传送带上滑动,二者间的摩擦力变为滑动摩擦力,直到振子的速度与传送带的速度相等时,二者间的摩擦又变为静摩擦,从而重复开始阶段的运动。如果此后传送带的运动保持匀速,则振子的振动是周期性的,但不是简谐运动,其振动图像大致如图 2 所示,其中弹簧伸长的过程较慢而缩短的过程较快。

图 2  自激振动图像

3.漂浮在液面上的密度计在竖直方向上的振动

如图 3 所示,一支液体密度计静止漂浮在液体中,它除了下面的球形部分外,是一支粗细均匀的玻璃管,用外力使它升起一些或者压下一些,忽略运动过程中液体对它的粘滞阻力,释放后它将在液体中振动,只要振动过程中液面高度始终小于玻璃管高度,则它的振动满足 F = − kx 的动力学判据,是简谐运动。但从能量的观点看问题,浮力一般来说不能算是保守力,谈不上浮力势能,因此“势能判据”在这里不适用(但也有人认为,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,液体对密度计的浮力也具有保守力的特点,因此也可以引入“浮力势能”,从而“势能判据”在这里仍然适用。但这只是一家之言,并不为多数人承认)。

图 3  密度计上下振动

4.风吹麦穗的振动

我们把麦秆和麦穗简化为如图 4(a)所示的样子,无风时它是直立的。如果外界给它一个扰动,它将会在平衡位置附近振动,如果空气阻力可以忽略,在小角度条件下,属于角简谐运动,如图 4(b)所示,这种扰动包括阵风的影响。

图 4  风吹麦穗的振动

如果它受到的风力在一定时间内是恒力,那么它在这段时间内的振动就是在新平衡位置附近的振动,如图 4(c)所示。只有在空气阻力可以忽略且小角度的条件下,才是角简谐运动,但我们说的“风力”,就是空气分子对它的作用力,既然存在“风力”,又要忽略空气阻力,似乎不太现实,因此真实的振动不会是真正的简谐运动。

5.波动中某个质元的振动

仅以弹性绳上的横波为例。设有一无限长的绳子,左端质元是波源,在周期性外力作用下沿垂直于绳的方向作简谐运动,则振动沿绳向右传播,理想情况下形成一列简谐横波(行波)。

绳上的每个质元都在做简谐运动,它们在运动学上都符合 x = Acos(ωt + φ0)的简谐运动规律,因此它受到的合力(即相邻的质元对它的作用力的合力)也满足 F = − kx 的关系,即满足简谐运动的“力判据”,但不满足“势能判据”。

若要谈到能量,它与一般孤立系统不同,某个确定的质元的能量不是保持不变的,而是随相位的变化而变化的。波传播过程伴随着能量的传递,对某一个确定的质元来说,在位移逐渐增大的四分之一周期内,从波源一侧输入的能量大于向另一侧输出的能量,在第二个四分之一周期内,即位移逐渐减小的四分之一周期内,从波源一侧输入的能量小于向另一侧输出的能量……而在一个周期内,从波源一侧输入的能量等于向另一侧输出的能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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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/12/8 上午11:35:41  阅读次数:3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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